聚焦堵点和卡点,上海出台九项措施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在10月31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市委金融办向公众介绍了市政府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提出九项重点措施,其中第一项至第四项旨在贯彻执行中央近期出台的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第五项至第七项则着重于加强市级配套政策的协同作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第八项和第九项则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信息化平台与融资服务机制,以优化银企之间的对接。
市委金融办副主任陶昌盛在介绍时指出,《若干措施》专注于解决本市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障碍。通过有效执行现有政策并加大力度推出新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所提出的这些工作措施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首先,它们体现了对中央要求的落实,并强化了政策支持;其次,措施结合了本市的实际情况,以放大政策的积极效应;最后,它们深化了供需双方的对接,提升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他强调,为了确保《若干措施》的稳妥和有序实施,各责任单位必须加快部署和推进工作,强化跟踪和效果评估。应迅速制定并发布相关操作指南或产品方案,致力于提高政策引导的效率和精准度。同时,要确保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到位,并加强线上线下工作的协同与联动,持续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力争在2024年之前,上海无缝续贷的累计投放额超过1万亿元。
在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出台的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金融政策措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一要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续贷工作的最新要求,优化本市无缝续贷工作,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力争2024年上海无缝续贷累计投放超1万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投入更多信贷资源、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时间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推荐给商业银行。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商业银行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
四是健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授信响应速度,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健全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免责认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
2024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扩大到1200亿元
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功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三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2024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扩大到1200亿元。在担保基金中单列50亿元,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推出“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汇率避险等产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新模式。积极推进“园区批次贷”“商会批次贷”。
二是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安排2024-2025年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资金10亿元,取消科技等重点行业不良贷款补偿门槛,提升补偿比例至55%,对首次贷款额外再提高5%,进一步推动银行敢贷、愿贷,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研究将该模式逐步推广应用到科技型企业等重点领域。优化信贷奖励资金考核指标和评审方式。
三是统筹用好财政贴息贴费政策。发挥好市、区财政贴息贴费政策作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设计,加强数据赋能,提高政策的普惠性和精准性,推广“免申即享”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效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融资服务中心建设
在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与融资服务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两方面举措。
一是大力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实现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更便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更高效、数据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完善、信息价值挖掘和信贷产品创新更深入,推动更大力度政策集成。
二是加快推动融资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底前形成本市“16+N”(16 个区和N个重点产业园区)的融资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建设,形成各项金融惠企“政策包”和“服务包”,吸引各类型机构入驻,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对接本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协同联动。
附: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中央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激励和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强化银企对接,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实施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无还本续贷工作的最新指示,我们致力于优化本市的无缝续贷流程,推动无缝续贷业务的扩展与普及,同时构建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形成闭环管理,以稳定企业的融资预期。我们将续贷服务对象扩大至所有小微企业,并将续贷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通过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多种方式,我们旨在满足不同客户的资金需求,目标是在2024年之前,全市无缝续贷累计投放额超过1万亿元。此外,我们将及时调整风险分类标准,确保不会因为续贷操作而单独降低贷款的风险分类。(责任单位: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二、充分施展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引导功能。充分利用并最大化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的效用,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入更多的信贷资源。强化对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的评估与结果应用,促进金融机构持续提高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三、构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协调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难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该小组将负责实施“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调查和了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筛选出那些依法合规经营、具备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随后,将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时推荐给商业银行,确保商业银行在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流程,从而保障信贷资金能够迅速有效地到达小微企业手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区政府)
四、完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增加信贷投放并提升授信响应速度,同时综合考量履职过程、结果以及损失程度等因素,以完善贷款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免责认定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从而提升工作效率。合理设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于普惠信贷业务的风险水平未超出所在经营单位设定的不良容忍度目标的,若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可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小微企业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免于追责,有效减轻基层信贷人员的工作压力。(责任单位: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国资委)
五、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规模增长与覆盖范围扩大。预计到2024年,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业务规模将增长至1200亿元。我们将加强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巩固中央和本市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中的风险分担机制。特别关注科技型企业的担保增信需求,在担保基金中专门划拨50亿元资金,以推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实施,从而提高科技型企业的担保额度上限。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拓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体系,推出包括“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汇率避险等在内的多样化产品。利用区块链技术,我们致力于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的新模式,为相关供应链企业提供增信和赋能。同时,深化市区联动、“政会银企”等合作机制,积极推广“园区批次贷”和“商会批次贷”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六、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为2024-2025年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安排资金10亿元。增强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移除科技、农业、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的不良贷款补偿限制,将补偿比例提升至55%,并为首次贷款额外增加5%的补偿。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并探讨将此模式逐步扩展至科技型企业等关键领域。改进信贷奖励资金的考核指标和评审流程,激励商业银行更有效地执行首贷、续贷政策,并改善融资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
七、有效运用财政贴息贴费政策。充分利用市级和区级财政贴息贴费政策的优势,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结构,强化数据支持,增强政策的普及性和精确性。推广“免申即享”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政策支持的效率,减少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有效增强企业的满足感。(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八、积极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建设。确保在2024年底前完成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融资服务平台”)的整合工作。我们将持续改进融资服务平台的功能,并不断扩展其服务网络。目标是在2026年底前,基本构建起一个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这一体系将使得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更加便捷,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更加高效,数据开发利用的制度规则更加完善,信息价值的挖掘和信贷产品的创新更加深入。我们的目标是推动更大规模的政策集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
九、加速推进融资服务中心的建设进程。确立明确的建设标准,确保到2024年底前,本市能够构建起一个覆盖“16+N”(即16个行政区和N个重点产业园区)的融资服务体系。加强功能建设,系统整理并形成一系列金融惠企“政策包”和“服务包”,以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融资服务中心,从而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与融资服务平台进行有效对接,并强化线上线下的服务协同与联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区政府)
各责任单位需依据明确的职责分工,加速推进部署工作,强化跟踪与效果评估,确保相关政策和服务的迅速、平稳实施。应充分利用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效应,针对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融资特性,努力提高政策的引导效率和精确性。相关操作指引或产品方案应于10月底前发布。市金融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政策信息,相关部门需配合进行政策解读,加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持续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