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责任编辑:李婷婷   时间:2023-10-31   访问量:1457

国办发明电〔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上一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下一篇:四川省广安市“科技+”双向发力培育科技企业

Copyright 2023 www.wanqiqiansh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盟章程 - 帮助中心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万企千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30058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31259)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4008009085 处置流程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4668号